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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娶人。 ——不可以娶,那你就嫁给我吧。 ——你要娶我? ——嗯,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 ——这是我们家祖传的戒指。 ——拿来有什么用? ——你收了就是我们家的童养媳,以后可以嫁给我。 ——唔……我一定会好好收着。 尘封了多年的回忆再次出现在方旭的脑海里,他像是个第三者一样看着两个青葱的少年坐在河边相送了戒指。 少年的模样和现在没有太大的差别,只一眼就能认出,一个是他,另一个就是赵玄戈。 原来当年的他曾经对赵玄戈许下这样的承诺吗,那么最后为什么又会变成那样的惨剧,一个守在古墓里百年不见天日,而另一个被当成怪物永世不得轮生。 回忆像是跑马灯一眼出现在方旭的脑海里。 那年他和赵玄戈还一同住在部落,两家只隔有一排篱笆。 那时的他比赵玄戈年长三岁,自小就跟着父母到河边捕鱼,体格也要比同年龄的人壮上许多。 而赵玄戈却不同,即便是取了个极有魄力的名字,但却是自小体弱多病,十指不碰阳春水。 他们两家住得很近,自小方旭就有了要照顾病弱小弟弟的思想,就连他们家里最好的东西一般都是先给赵玄戈,自己也呆头呆脑的没有什么嫉妒的念头。 但相比起方旭小时候的淳朴,赵玄戈却是个从小就心里满是心机的腹黑,总是能在方旭自己都没有发现的时候就哄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他会成为部落的巫师,这是赵玄戈懂事以后就一直知道的事情。 不过他那个时候年纪小,只知道巫师的地位在部落里很高,有资格掌握每个人的生死,却不知道想要成为巫师是不能有亲人爱人,没有自我的。 大概是因为部落里面的人都知道他最后会成为巫师,所以他从小就没有多少朋友,唯一会主动和他交往的人就只有住在隔壁的方旭。 说实话,他起初并不喜欢方旭,理由也很简单,因为方旭确实有些反应慢,他实在不喜欢和没脑子的人交朋友。可认识得越久,赵玄戈才发现,有个单纯得如同白纸的朋友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他开始喜欢逗弄方旭,看他红着脸慌张得想哭的模样,心头就会无比的满足。甚至装出比原身更虚弱的样子,给方旭机会赶跑那些欺负自己的小孩,然后在自己面前逞逞威风。 以致于他还很小就有了喜欢方旭的认知,有多喜欢呢,比最爱吃的鸡腿还喜欢。 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两人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发酵,即使聪明如赵玄戈,他也不明白逗弄方旭时为何心底会有满足感,也不明白靠近方旭的时候为何心跳会骤然地变快。 直到侃侃的出现。 侃侃确实是他的亲妹妹,只不过同父异母。 而且还是因为侃侃的母亲病重,娘家人才把已经五岁大的侃侃送到赵家,而那个时候赵玄戈的年龄已经是侃侃两倍,对这样年纪小的黄毛丫头自然是不感兴趣。 好在侃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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