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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异性恋社会,每个人都可以无所谓地说“我们不歧视同志”,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安之若素地看到一对男人在自己面前激情拥吻。 我的脑袋轰地一声,脸颊燃烧一般发烫,恼怒地说:“快回去!”陈成涵哈哈低笑,倒没有坚持,他朝那位眼睛瞪得几乎要掉出来的老人微微点头,风度翩翩地推着我离开,经过那位老人家的时候,欠身用法语说:“日安先生,祝您早日康复。” 那老人愕然不语,我们走过了,方听见他磕磕绊绊地对护士小姐说:“原来是外面返来的番鬼,我就说,我们中国人,怎么会这么没羞耻心……” 过了池上回廊,推入病房走廊,陈成涵还在呵呵低笑。我没好气地吼道:“笑什么,没羞耻心的番鬼。” 他摸摸我的头发,俯下身来厚脸皮地说:“我可以听成恭维吗?” 我没有想到的是,这场亲吻风波并非由此告终,而是愈演愈烈,简直超出常规范畴。也许是我的敏感,自这一日后,陈成涵仿佛对亲吻这件事上了瘾,往日那位握一下我的手都会征询意见的绅士,现在逮着一切机会,便会不由分说地吻我。他仿佛特别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做这件事,便是我极力反对,却也一面笑着毫无诚意地答应,一面当着护士杰西卡的面深深占据我的唇。这件事对他而言,仿佛一个孩童发现一件非常好玩新鲜的游戏一般,亲吻中所代表的禁忌和私人性,因为落入公众视野而显得更为刺激和富于激情。而每逢将我弄得面红耳赤,万分恼怒,他均会笑得十分开心,仿佛这件事的乐趣就在干此。 我十分恼火这种间接性发作的“亲吻狂”症状,但屡屡交涉均无效果。陈成涵在这一点上,绝对是擅于糊弄,毫无诚信可言。往往上一分钟他真挚十分地就自己的冒犯唐突道歉,下一分钟,他却乐此不疲地在我的唇上辗转缠绵。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吻技非常好,在我少数倦怠或者失神的状况下,他均能吻得我晕头转向。可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并不喜欢这种不由分说的亲密行为。他让我想起夏兆柏,在亲吻这件事上,陈成涵与夏兆柏有异曲同工的地方。只不过,后者的霸道是一目了然的,令人一开始便胆战心惊,不敢抗拒;前者的霸道却是隐而不发,让你在一片温水中沉溺无力,却最终难逃。 这一日,陈成涵又来医院陪我,又推我出门晒太阳,再一次在公众场合强吻了我。这种伎俩在这些日子的重复率之高,已经到了我不能容忍的地步。我不知道对他来说:可以对一个人想吻就吻是不是意味着两人关系已经达到恋人般的亲密程度。但对我来说:爱情这种东西,是我目前阶段不能承受的累赘。便是我脾气再好,却也终于冲他发了火,警告他不得再做这等亲密行为,原因很简单,我认为亲吻是件严肃的事情,是相爱的人表达爱意的方式。但现在来说:无论是他还是我,我都认为没有达到爱不爱这个高度。 陈成涵非常诧异,继而沮丧失落,抓住我的手说:“简简,我爱你啊,你可以否认你自己,可你不能否认我,这样对我太不公平。” 是不公平,但在情感上,在这件上帝创造出来专门折腾人的事情上,什么时候有过公平,又什么时候,能用公平来衡量? 但我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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