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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了那道稚嫩的童音,“对!” “星光值:百分之零。” ...... . 现在估计是时间还很早的早晨,因为天才蒙蒙亮,掀开被子,都透着一股冬日里冰冷的寒意。 他的卧室很小。 两张床,一张书桌,一个木柜子,一口实木大箱子。 书桌上订着一个书架,上面放着几本中小学课本。 柜子还开着,里面的衣服不多。 几件衬衫,几件卡其色和黑色的长裤,几件深棕色毛衣,还有一件军大衣和两件棉外套。旁边的椅子上也搭着一套冬天的衣服。 全是他的。 在这个年代来说,已经算是非常奢侈的衣帽间了。 现在是1973年,也就是他哥霍辰阳刚下乡的第一年。 ——嗯,没错,他现在就是那个不学无术又爱沾花惹草的地痞流氓霍星朝。 虽然他现在只有十四岁,但是从他桌子上被乱七八糟扔到一边的课本,和占据了大块空间的零食玩意儿可以看出,这孩子已经有那么点混混的苗头了。 而且霍星朝长得就不是什么老实人的样子。 少年举着牙杯,披着军绿色的棉大衣。 在狭窄的厨房里刷牙,手上还提了一块缺边少角的小镜子。 镜子里倒映出一张俊秀的脸。 浓眉薄唇,桃花眼,双眼皮好几个褶皱。 就是一副放荡不羁爱自由的花花公子样。 论相貌,霍星朝随他爸,他哥随他妈。 但是他爸也是厂里一枝草,他妈就,主要赢在气质。 所以从小的时候开始,每年拜年走亲戚,大人们就更喜欢霍星朝这个漂亮的奶团子。 出去玩也是一样。尽管霍辰阳大了他五岁,看上去更大孩子一点,小伙伴们也还是喜欢围着霍星朝转。 可能也就是出于这种成长氛围吧,霍辰阳长大之后,成为一个老实上进的车间工人,而霍星朝这个伶俐孩子,却变成了走街窜巷的地痞流氓。 ....... . 他刷牙刷到一半,隔壁房间的门就被打开了,走出来一个身着红色毛衣的妇人。 看见他,还挺惊讶, “星朝,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他妈,关淑月。在纺织厂工作。 霍星朝这么多毛衣,就全是他妈靠着这份工作给他弄回来的。 霍星朝漱完口,搅干净牙刷和杯子,从厨房里出来, “我今天不是要上学呢吗。” “那也不用起这么早吧,你以前可都是到点了才火急火燎地从床上翻下来的,而且你昨天烧才刚退,要不我再帮你跟老师请一天假吧。” 霍星朝前些天因为受凉感冒,结果晚上还不安生,偷偷看小人书,熬夜又继续受冻,最后就演变成发烧。 但其实他吃了药又躺了一天后,烧就退下去了,之所以不去上课,纯粹就是因为他懒。 然后连着请了半个多星期的假。 他妈也由着他,甚至生怕他休息不够。 所以说,熊孩子就是这样惯出来的。 霍星朝穿好身上的棉衣,挥挥手, “不了,这几天已经落了太多课,我得抓紧补回来。” ??? 霍母被小儿子这难得的积极向上给惊到了。 片刻后又喜笑颜开,觉得他或许就是这么一发烧,脑子就通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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