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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好几件大生意,一举将白家从普通的富贵之家推到了真正的上层阶级,虽然底蕴不深,却也不容小觑。 有不少人向白父白母取经,询问他们到底是如何做到了如今的地步,就连杂志电台都派来了记者,报道他们白手起家的经历经验。 只是,面对这些询问,白父白母却实在无法说得清楚,或者说,就连他们自己也迷迷糊糊、莫名其妙。在他们看来,自己只是如同往常那般工作罢了,没有机关算尽、绞尽脑汁,便阴差阳错地捡到了金元宝——还是一连好几个。若是总结经验,那大约只能说走了“狗.屎.运”,天上掉馅饼,运气使然,而他们也恰好做好了准备、打好了基础,迎接这些“意外的运气”。 层次高了,认识得人脉也更加宽广,一顿宴请下来,白家父母成功地帮白缎找了一位“引路人”,带白缎熟悉京城的生活,并为他提供必要的帮助。毕竟,白缎一直没有离过家,突然之间远离父母到另一个城市生活,难免会有些不适应。 这位“引路人”名叫刘朗,是□□的儿子,同样也在京大上学,性格开朗大方,又是官二代,所以在京城的圈子里混得相当不错。刘朗今年正好大四,一来不准备考研,二来也不愁工作,正是最为清闲的时候,对于白缎这个小自己五六岁的弟弟格外喜爱——关键是看脸——一口答应下白家父母的嘱托,表示自己一定会将这个小弟弟照顾得妥妥帖帖。 找到了“保姆”、令白家父母安心之后,为了去京城而努力了四年的白缎终于坐不住了,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前往自己一直心心念念的城市,想要亲眼见一见自己四年未曾谋面的哥哥。 明白小儿子迫切的心情,白家父母虽然不舍,却仍旧还是松了口,愿意让白缎在开学之前前往京城,所幸刘朗也更加喜欢京城的繁华热闹,在家呆了几天便蠢蠢欲动,干脆陪着白缎一同去了京城。 刘朗早在大二时便搬出了宿舍,在学校附近租了间公寓,白缎来到京城后,自然也与他住到了一起。刘朗不缺钱,租得公寓条件自然不错,也经常会有朋友留宿,所以客房都是现成的,基本不需要收拾,随时随地都能拎包入住。 整理好行李后,白缎扭头看向刘朗,无声地询问接下来要做什么。 刘朗看着这个虽然寡言却乖巧漂亮的小弟弟,心里喜欢得很,忍不住抬手想要摸摸他的脑袋,却被白缎皱着眉后退一步,扭头躲了过去。 虽然没有成功摸到头,但刘朗却并没有尴尬的感觉,他有些遗憾地耸了耸肩膀、摊开手,果断转移了话题:“饿不饿?哥带你出去吃点东西?” “……好。”白缎轻轻点了点头,跟在刘朗身后,迟疑片刻,终于问出了他憋了一路的问题,“你认识郑旭吗?” ——郑旭,就是白旭,他在被带回郑家后又更换了姓氏,为此还在邮件里自嘲了一番。 “郑旭?”刘朗漫不经心地挑了挑眉,“那是谁?” “就是……”白缎抿了抿唇,“京城郑家郑二少的孩子。” “你是说他啊?”刘朗恍然大悟,“那个郑家认回来的私生子?” 刘朗的声音带着淡淡的鄙薄,令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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