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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晃动的时候能听到酒液轻响。 他看了看酒坛,又看了看冲他抛酒坛的人:“我不会喝酒。” 言少钱一耸肩:“随你喽。” 神鹰寨的宴席好像从来都这么狂野,便是酒、肉与篝火。刷了蜂蜜的乳猪被烤得滋滋作响,上面淌下的油每每滴落到火里,都会“噗”地溅起一簇火苗。 沈酌已经快被香味馋疯了,唾液疯狂分泌,胃里垫的那点儿点心已经消化完,迫切地想塞进一些别的东西。 在他们那个被土匪洗劫过的小镇里,哪里吃得上这样奢侈的晚宴。 那只烤乳猪显然并不是重头,这么小一只猪也不够这么多人分的。分完了酒,又有人推上来几口大锅,常武高声吆喝着:“这是咱们大当家下午刚打回来的猪王,给兄弟们分了!” “猪王?是那头咱们连打了三年都没打着的猪王?!” “那猪凶得要死,上次在林子里跟它碰上,我都没靠近它就过来顶我,獠牙那么长,把我腿都给勾伤了!” “不光凶还贼狡猾,我之前逮的狐狸都没它猾!” 一提到“猪王”,众人全都兴奋起来,沈酌顺着他们目光聚集的地方看去,只见有人往地里西楔进一根杆子,在杆子顶端挂起了一个猪头。 这猪头足有半个少年人身体那么大,獠牙有人手掌长,即便死了,黑毛依然根根挺立,双目圆睁,仿佛下一刻就要冲过来。 “果然是它!真他娘的凶,死了还这么凶!” “大当家一个人打来的?” “可不是!我看见了,大当家一跃跳到它背上,用刀‘噗’一下插进它颈子里,血喷了大当家一身,那猪王抽搐了好半天才死!” “太厉害了!” “大当家神武!” 一群人跟着欢呼起来,言少钱摆摆手示意他们安静:“小意思,小意思。大家——来,喝酒!” 借着火光,沈酌看到这人身上干净得很,想必是沐浴更衣过了。又注意到他手腕上缠着一圈绷带,隐隐能看到血迹。 ……跟猪王搏斗的时候受伤了? 受伤了居然还要喝酒? 沈酌对这群野蛮人理解不能,他皱着眉,只看见那人一掌拍开酒坛的泥封,将清澈的酒液倒进一个大碗里:“这第一碗,敬上一任大当家屠猛,没有他,就没有咱们神鹰寨!” 他说完,就将那碗酒一口气干了。 众人喊着前任大当家的名字,也将自己碗里的酒干了。 言少钱:“这第二碗,敬咱们所有兄弟姐妹,不论在场的还是不在场的。没有你们,就没有神鹰寨!” 他说完,又干了。 “这第三碗——”他再次把碗斟满,这一次却将酒泼在地上,“敬脚下这座山、片土地,敬所有黎民百姓!相信终有一日,所有人都能喝上这样好的酒,吃上这样好的肉!” 醇香的美酒润湿了地面,酒香扑鼻,就要把人淹没其中。他侧脸映着火光,落在沈酌眼里,似乎激起了某种奇异的共鸣。 这群土匪……到底在做什么? 他们居然在为百姓祈福? 沈酌刚刚在寨子里待了半日,就觉得自己的认知受到了冲击。再仔细想想,他来时经过山脚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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