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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黄色的液体,肚子有时会疼得无法站立,兽医来看过,说是因为肠胃不好的缘故,可能是天生的,随著年纪增长而渐渐展现出来,吃药只能让他胃口好一点,稍减疼痛,无法治本,所以尽量维持定时吃饭,对病情会是有好处的。 在法拉利准备绕回去亨利的住宅时,戈卿瞧见一个穿著牛仔外套的人跌跌撞撞地往车子奔过来,不要命地以肉挡车,幸而亨利眼明手快地踩下刹车,一只手还下意识地挡住了戈卿的去势,法拉利的轮子在柏油路上打了一个滑,发出了刺耳的声音。 亨利被这样一吓之後,怒气涌上,连忙探出头来,对著那个人大骂,“干你娘!你这人是瞎了眼还是聋了?!你想死就直接跟老子说,别弄脏了我的车子!”戈卿也跟著探出头,疑惑地盯著那趴在车前的男人。 “喝喝喝……嗯……”男人喘著粗气,趴在车盖上头颅朝下,一动也不动,亨利见了,也不好直接把法拉利辗过去,只好下车,略带防备地用力摇摇男子的肩膀,“喂!你有事吗?喂!我在跟你说话!” 男子此时仿佛乍然醒过来,抬头望了亨利一眼,嘴角扯出一抹诡异的笑容,手指擦擦鼻子下的人中处,那里有一条蜿蜒而下的鲜血,“救我……救救我……我……我知道真相,我……知道一切所有你要知道的真相。”说完,他踉跄了一下,往前直直摔了下去,由於落势不当,他的额头正撞上了望後镜发出了一声清脆的重响,才重重地趴在地上,这下子连喘息声都没有了。 亨利抚著下巴,望著男人瘫在地上的背影怔忡。 真相?我所想知道的真相? 亨利果断地把男人运回去,禹城当时不在,戈卿也很讶异禹城这个闲人竟然不在,这一年来,禹城不在家的几率几乎是零,他总是有钱又有闲,最常在家里打电动、看,一副宅男模样,戈卿恨不得他的身材立即走样让亨利立马甩了他。 艰难地把男人扔在沙发上,盯著那被血液染污了的真皮沙发,亨利也不知自己此时的决定是对是错,所以沈默地瞅了男人半响,他打定注意地握紧拳头,如果这个男人说出的真相没有达到他的标准,他不介意在他的家里第一次杀生。 戈卿站在一旁冷眼看著这个男人,他总觉得他有些面善,记忆是模糊的,男人的脸部轮廓却是清晰的,那青紫的胡须渣下是一张充满著正气的面孔,大约三十几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发间却已经覆上岁月无情的沧桑。 一阵头疼传来,他忍不住把头击向冰凉的墙壁,试图缓和脑部的疼意,脑中的思绪太过杂乱,让他想控制不住地大喊大叫,甚至生出来想要拿钻子把自己的脑袋撬开的念头,不要再想了,不要再想了…… 亨利此时背对著戈卿,并没有发觉戈卿异常的动作,他随意地帮男人止了血之後就坐在旁边,静望著男人沈睡中的面孔,手指轻轻地敲击著沙发的把手,韵律越来越乱,越来越复杂,心跳也逐渐不稳起来,他似乎快等不及男人的答案了。 当男人睁开眼睛的时候,戈卿靠著墙壁,原本安定下的呼吸乍然一滞。 那片树林! 那个暗夜! 那个站在树林阴影里指挥著众警员行动的警察! 他叫做乔亦厉!作家的话: 比平时长一点点的粗长君送到,科科,不知道亲们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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