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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随着拖拉机的背影。 虞红驾着车, 第三十二次感叹:“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开拖拉机。” “红姐,说明这是你的运气。”坐在后面大筐筐里的余枚扒着栏架笑哈哈的说。 黄天峰坐虞红身边,闷声而笑。 他们走了一天的路才走到有人烟的地方, 先找到一辆小车,但没开多久,没油了。路上遇到的加油站都没有油。 好在运气也不是坏到底,后来找到一辆有油的拖拉机, 有总比没有好。 想来是连丧尸都看不上这东西,没进行破坏。 无奈之下, 一行人只得坐上这辆红色拖拉机,一路走过,那叫一个拉风。 虞红笑骂:“个小崽子,滚一边儿去。” “俊青怎么样了?”她扬着声音问。 “俊青哥已经醒了, 正和张岩哥说话呢。”余枚说。 “小榆呢?”虞红又问。 余枚瞄了眼任榆和朗稔,任榆枕在朗哥腿上,朗哥手放在任榆眼睛上,替他遮太阳。 这两天任榆的情况不大好, 脸色苍白,精神不济,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 尤其昨天晚上,他们遭遇一群丧尸和丧尸动物,因为弹药快要用完,几人选择肉搏,任榆留在车上补漏,顺带保护他们。 但是任榆突然晕倒,要不是朗哥到得极时,任榆就要被咬了。那一幕可把大家吓坏,在所有人眼里,他们这个临时组成的队伍中,最强者不是朗稔,而是任榆。 任榆突然变得虚弱,大伙怎能不担心。 “小榆儿在睡觉呢。”余枚抛开纷杂的思绪,回答虞红。 朦胧间听到自己的名字,任榆眼睛微微一动,睁了开来,目光有些茫然:“我睡多久了?” “三个小时。”朗稔拿来一瓶水,任榆嘴唇干燥起皮,还有些地方裂开,浸出点点血丝。 任榆一口气把水给喝完,但这并不管用,只是让他嘴唇湿润一点点而已。 他裸露在外的皮肤亦开始起干壳,就好像身体突然失去水分,白皙晶莹的皮肤失去光泽。 他缺水,严重缺水。 朗稔亲了亲任榆干裂的嘴唇,把任榆抱在怀里。他身上披着的是朗稔的衣服,为挡太阳。 他说了个地点,是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离基地还有半天的车程。 朗稔凑到任榆耳边,顺带亲了亲任榆有些干燥的耳朵,替他滋润滋润:“等到基地,我们好好泡泡,再坚持坚持。” 他很清楚任榆现在的情况是为何。 任榆严重缺水,且这种缺水不能靠多喝水来解决,他必须整个人泡在水里。 一般情况,任榆泡一次水,可以一周或者更久不泡,他皮肤里储存的水可以足够他滋润很久。 在X市那天一直战斗,后来甚至为了救俊青从身体上分泌出半瓶人鱼粘液。这几乎耗费他身体三分之二的水。 现在,若再不泡水的话,他身上的皮肤将会脱落,就算后续泡到水里,也会脱落掉很多鳞片。身上的皮肤也会过很长时间长回来。 这过程很痛苦。 比如现在,任榆身上干壳的地方,朗稔稍微碰一碰,任榆都能感觉到刺痛。这让他心疼不已,恨不得疼在他身上。 当鱼就是麻烦,还是狼好。他这般想着,手中抱着任榆的力气愈发小心翼翼,生怕加重任榆的疼痛。 任榆嗯了一声,抬手抚向朗稔紧蹙的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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