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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了口气,却见林博远继续道:“只是这手段,若用在自己人身上,一而再再而三,总会令人心寒,不是吗?” 魏征一僵,今天的林博远也罢,林若也好,都陌生的让人不敢认……以前的林博远出了名的本分老实,林若也是纯然无害,可是现在的他们,却锋芒毕露、咄咄逼人…… 不由轻叹一声:殿下啊殿下,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 终于清静,林若脚下便是一软。 林博远轻叹一声,转身将他背在背上:“我们回家,啊?” “嗯。” 对林若来说,这世上再也没有比伯父的背上更温暖安全的地方,从他记事起,伯父就每天早上背着他去上工,晚上再背着他回家,两个人慢慢走着,轻声说着话,世界安宁如斯。 背着宝贝侄儿,一向善于言辞的林博远却发现自己完全找不到话头,没有人比他更明白那个小书童在自己侄儿心里的分量。 他们不是惯于呼奴使婢的大户出身,他不善敛财,林若三岁的时候,他才勉强雇了一个仆妇,给他们洗衣做饭收拾房子,然后林若六岁的时候,他才买了府里第一个家仆,就是小书。 小书与其说是来做书童的,倒不如说是来给林若做玩伴的。 当时他带着林若四处坐馆,林若接触的都是一些眼高于顶的贵公子,如何会把一个穷书生的侄儿放在眼里?平日里呼来唤去都是轻的,甚至有一个学生公然称林若为“下人的孩子”。林博远知道之后,虽立刻辞了馆,可是终究怕这样下去林若会移了性情,变得卑微懦弱,所以咬牙买下小书这个还全然使唤不上的孩子,来给林若作伴。 从那个时候起,两个孩子就形影不离,小书比林若还大了半岁,但显得比林若还要稚气。 小小的林若自己教小书读书写字画画,小小的小书很有“下人自觉”的欢快的替林若跑腿,小书坚持要服侍林若梳洗,偏偏他力气又小,于是林若不得不每天早上和他一起去井边抬水回屋,以方便小书‘侍候’自己…… 两个孩子就这样偎依着,一点一点的长大…… 十年相伴,十年啊…… 林博远眼前一阵模糊,眼中淌下泪水,他尚且如此,让林若情何以堪? 都怪自己,教他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教他仁义礼智、忠孝廉耻,却忘了教他人心险恶、世事艰难…… 如果可以,他真希望自己能不老不死,就这样一直背着他,让他永远这么干干净净、无忧无虑的活着,可这终究是奢望,这个被他养的过于干净的孩子,终究要落在红尘中,用自己的双脚一步步走下去…… “伯父。”背上传来少年低弱的声音。 “嗯?” “您给我生个弟弟吧。” “嗯?” “小书说,如果有轮回,他希望一睁开眼睛就能看见我……所以,如果有轮回,他一定会来咱们家吧?咱们不能让他等太久。” “嗯,”林博远勉强一笑:“好。” 这么多年他没有孩子,不是他不能生,而是不想生。最初是为了逝去的妻儿,后面是为了林若。只要想想有了自己孩子,他会一天比一天忽略林若,他就忍不住心疼……他这样想的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可到底还是因为这个可笑的理由,拖延着自己的孩子的出生。 如果生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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