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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她身后的舒筱气质也跟刚才不一样了,长发遮去半边面孔,低垂的眼皮,抿成一线的薄唇,高挑单薄的身形显得冷清而孤傲。 舒晋说:“姐姐,你比我们班所有女生都高!” 舒筱的眼皮抬起,乌溜溜的眼睛在他脸上溜了一圈,舒晋感觉就像大热天被冰水镇了一下,说不出的舒爽。 堂婶立刻带点不悦地说:“这是我儿子!” 舒晋懵了。“舒筱”的眼里泛起一丝笑容,仿若一池深潭折射出了阳光。 待看到真正的舒筱端着茶盘出来,他才知道自己脸盲得多么离谱,身高和长相差这么远居然也能认错。 那便是他与明华的初次见面。 堂婶说,明华大他两岁多,正在读高三,准备考美术学院。 一顿饭吃下来,舒晋感觉很怪异。堂叔完全无视明华,只跟他们三人说话;堂婶的关注点则全在明华身上,对别人爱搭不理;舒筱对每个人都有距离,对明华尤为客气,不大像姐弟;而明华则根本不说话,只在舒晋说话时用那双乌溜溜的眼睛看他。 这种疏离古怪的家庭氛围与自己家很不相同,舒晋突然很想念家里的严父慈母和以打击他为乐趣的老哥。 饭后,他便立刻告辞。堂叔说送他去公交车站,明华站起来说了舒晋进门来的第一句话:“我送弟弟吧,正好去上课。” 他的声音如幽泉般清泠,这声弟弟却叫得很温柔。 舒晋走在他身旁,看着他乌黑顺滑的长发在身后如锦缎般流动,忍不住说:“明华哥,你头发真好看。我头发留长一点都不行,硬得跟刺猬似的。” 明华伸出白晰纤长的手掌放在他硬硬的头发上压一压,似乎很喜欢那痒痒的感觉,他也伸手撩撩明华的长发,柔顺得立刻从指间滑走。 一路上,几乎都是他在说,明华笑着听。每走到一个公交车站,舒晋的故事都刚好没说完,两人便继续往前走,走过第五个站台后,明华说:“要不我们走回你学校吧!” 遇上合适的人,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也可以很短。 舒晋晚上跟家里打电话,才从他妈那里知道明华原来是弃儿,五岁多前在孤儿院,后来堂婶见到他后坚持收养了他。 这件事堂叔从头到尾都没有同意过,因此明华冠的是母姓。 老妈说,堂叔说那个孩子性子又冷,身体又不好,有先天性心脏病,小时候常常住院。堂婶又对他特别溺爱,精力几乎全都花到了他身上,所以堂叔不喜欢明华。 舒晋想,可是我喜欢,很喜欢,一见如故。 明华更喜欢他。 接下来的周五晚上,舒晋就见到了明华,他给舒晋带了只金黄焦脆的香酥鸡,还是热的,说是堂婶让送来的。 舒晋领着明华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就看到室友们正虎视眈眈地围着那只鸡就要剥皮拆骨,明华迅速上前抓住一只鸡腿,连着翅膀和一大块鸡胸肉撕下来,完全不顾干净的白衬衫沾染了油渍。 剩下的五个人大呼小叫地争抢半只鸡,舒晋跟明华你一口我一口啃大鸡腿啃得很幸福。明华吃完后嘴油油的,脸上泛着粉色,长发扎成马尾,灯光下没有遮挡的一双美目更是顾盼生辉。 张少群惊艳道:“舒晋,你这小哥哥要是女孩子,我就追了。” 舒晋抱着明华说:“那不行,要做也是做我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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