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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已经穿了件薄款羽绒服,但奈何天生手凉脚凉,一到冬天更是和冰块一样。 他乖乖把衣服拉好,“怎么样?” 陆凛稍微点头。 一旁的张队长也竖起了大拇指:“总算结案了,半年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也可以暂时歇一会儿了。” 比起陆凛的淡然,林添脸上的愉快要溢出来,他藏不住情绪,拉着陆凛的手,“太好了!那个,张队,你今天有事吗?没事的话等会儿再回去吧,我们请你吃饭!” “我们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不可以随便接受饭局。”张队长往空中抛了抛车钥匙,“不过,我可以请你们吃饭。” 三人晚上定了一个小包厢。 陆凛酒量不错,但这回有点喝多了。 张队被一起前来的同事接走了,走得时候整个人烂醉如泥,已经开始耍酒疯,折腾得很。 陆凛明显也醉了。 他和别人不一样,脸色微微发红,正襟危坐在椅子上,面色如常,很安静,也不像一般人那样又哭又闹。 但仔细看,眼神是涣散的。 林添觉得有点好玩,一时起了逗趣之心,先是试探喊他:“陆凛?陆凛?” 陆凛轻轻“嗯”了一声。 林添继续:“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陆凛:“添添,宝贝儿。” 平时陆凛连他名字都不怎么喊,更别说这种腻歪的昵称了,林添差点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但他被对方这么喊,心里也高兴,凑过去:“我是谁,再喊一遍好不好?” 陆凛乖乖又喊了一遍:“添添,宝贝儿。” 林添听了大概有十几遍,陆凛就像复读机一样,喊了他十几次宝贝儿。 小酒馆凌晨两点打烊,林添不得不把人半扛着离开。他这半天除了学习之外,也开始锻炼,体质没之前那么虚弱,也不会一有男人靠近就脚软。 陆凛对他来说不算特别重,但哪哪儿都硬。特别是骨头,硌得他肩膀疼。 好不容易到了家门口,林添开了门,把人扶到床上,他应该没有精力再帮对方洗澡了,不过好在陆凛身上原本那股冷冽的味道遮盖住了酒气,混在一起挺好闻。 林添想起家里应该有解酒药,但一时想不起放在哪里。 客厅都找了一遍,剩下的只有书房。林添平时也在这里写作业,但基本没翻过任何东西,陆凛看得书太深奥,他没兴趣读下去。 书架翻了一遍,没找到。林添打开右下角的抽屉,一层一层找着,打开最后一层的时候,里面放了个箱子。 那是个木质小箱子,跟百宝箱差不多大,最上面一层精雕花纹,模样繁琐。 林添从来没见过。 他发现看起来这么贵重的东西并没有上锁,鬼使神差地就打开了—— 结果里面的东西让他一怔。 一把折叠好的雨伞,还依稀能看到小兔子的耳朵,那是两人第一次相遇,他给陆凛用来遮挡伤口的;一块心型的石头,是陆凛发现他不开心,骑着摩托车淋着雨去了秘密基地,两人打水漂时他随手抓了一把石头放在对方手心,里面就有这样一块心型的。 还有件白衬衫,上面有些褐色的污垢,林添想起一件事:之前他发现陆凛受伤流血那天,衣服因为倒在对方怀里而沾染了血迹,醒来就换了另外一件。 当时对方还跟他说扔掉了。 衬衫上还留着洗衣液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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