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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看手表,她一把拽掉帽子,站在十字路口挠起了头。 不会吧?难道是记错了?这地儿咋没有呢? 她又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再次锁车子奔第六个胡同口走去…… 毕月想着:不可能搞错。因为在咱中国人眼里,皮夹克不是啥稀罕物件了!当咱中国人跟俄国人那么眼皮子浅吗? 别说现在是八十年代中期,就是七十年代,据说偶尔在大街上都能看到有人穿皮夹克。 到了八十年代末期,“尖儿”货皮夹克都差点儿成为街头氓流子们统一打扮了,而俄国人还淌哈喇子傻兮兮地羡慕呢! 咱中国,一向不差皮夹克! 莫斯科、俄国嘛,嘿嘿,毕月乐了,脚步加快,推门进去找货的精气神又增强了。 这要是搞到了,倒这玩意儿得老挣钱了!趁着寒假,多干几票,迅速积累财富,挣美元、扛卢布。 回国买房? no!圈地!去五环圈一块! 毕月边摇头心里吐槽着外国人眼皮子浅、非得喜欢皮夹克,边感叹着:哪个国家都有崇洋媚外的时期,“流行”那个东西吧,就分怎么运作! 不过万变不离其中的是,就跟咱小时候去别家串门似的,别人家做的饭吃起来就是……她吸了吸大鼻涕,嘿嘿,香! 而此时的俄国人最崇拜美国风,美国人穿啥呢?大冬天穿皮夹克。过两年美国人嚼口香糖,咱大大泡泡糖才有的市场。 毕月就这么吐槽还不忘加快脚步寻寻觅觅,在她又推开一扇破旧的大红铁门时,她眼睛一亮,声音里都夹杂着激动,再次一把薅掉帽子,光着脑瓜、小短发压的软趴趴…… “大爷,你这是?”摘掉手套,上前一步,小心翼翼猫腰摸着皮子:“这是制造皮夹克呢?” “嗯。” 毕月小嘴微张,惊愕到一双大眼睛瞪的溜圆。 只看大爷面前是块两米长像是熨衣服的大木板,木板上铺展着好几件皮子,他的脚边儿是个大铁盆,浓浓的黑墨汁味道扑鼻而来,而大爷戴着一副特大号黑框眼镜,手中拿着个大刷子,蘸一蘸墨汁、刷一刷皮夹克…… 毕月急速地眨了眨大眼睛,天啊!这样好吗? 这要是下一场雨,雪化了…… 毕月清了清嗓子:“大爷,卖吗?多钱一件?” 第一五四章 别错用眼神(一更) 八十年代粗糙的手工制造,那敷衍的加工…… 毕月唏嘘,工艺简陋也就算了,关键是猪皮的。 也是,这时候哪有那么多的羊皮、牛皮的“尖儿”货啊? 一清色猪皮上面刷墨汁,晾干了之后,美其名曰:皮夹克。 亏不亏心? 毕月左手捂着心口的地方,仰头看着天空,脚边是两个兜子、十二件。 她一副虔诚的模样,发誓状在碎碎念: 各位俄国的布拉吉大妈们看过来啊! 厂家喷血大甩卖了啊,装逼必备精品皮夹克,对高价说再见,不要三千四、也不要一千二,只要398,398您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八星八箭、上面有金喔! 四十块一件上的货,只卖398,多一分都不挣!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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