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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就会在喜欢他的一群人里挑几个试着认真谈一谈恋爱。 过几年再从那些人里找一个他最喜欢的结婚,当然,那个人必须经得起段渊的考验。 性格要好,要包容陆斯扬奇奇怪怪的脾气。 厨艺也不能太差,陆斯扬的胃太娇贵了,他养了十几年才把人养好一点,不能就这么又被另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来随便糟蹋坏。 那个人应该要是全天下第二爱陆斯扬的人,因为,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人爱陆斯扬能比得过他。 到了那个时候,陆斯扬有事还会第一时间告诉他吗?跑车坏了谁来帮他修?如果喝醉了会是谁在半夜去接他回家,照顾他? 不,陆斯扬结了婚,他就要逐渐退到一条合适的界限之外。 不能再单独两个人一起去喝酒、旅行、看电影玩电动,只能偶尔在某个加班之后的深夜打给电话问个近况,或者在小圈子聚餐的时候碰个杯问上一句最近好吗。 如果陆斯扬喜欢的是女生,结婚几年后就会自己的孩子。 那他也一定是个比孩子爸爸妈妈还疼他的叔叔。 在他生日的时候买豪华的蛋糕和昂贵的礼物。 小朋友很有可能也像陆斯扬一样成绩不好,他没准连教功课的任务都要揽在身上。 这样一想,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没有什么过不去的,总归还是陪在他身边,这一生都陪在他身边。 换一种方式而已。 要知足。 他的生命里能有一个陆斯扬来过,就应该要知足了。 段渊轻轻闭上眼,抬起一只手臂挡在额头,想要缓解不知道何时涌上心头的煎熬和抽痛。 明明都想通了,明明一切都还不算太糟糕。 明明他还能找到不彻底离开的方式,明明大西洋西岸的阳光这样和煦温喜,不知怎么就让人感到眩晕,焦灼和无力。 他缓了许久,放下酸痛到麻木的手臂,一睁眼就看到了抱着一大束玫瑰朝自己走过来的陆斯扬。 日光鼎盛,那一刻,之前的定论又统统推翻。 青年明神情傲踞又张扬,五官精致得近乎邪魅,脸色太白,唇色又太红,玫瑰映着他,他的脸庞却又比玫瑰更魅惑人心。 他的心情这样好,嘴角勾着就走过来,那双桃花眼晃啊晃,直接晃进了人心里去。 天地旷野,陆斯扬是唯一的一抹瑰色,鲜活,天真,明丽,永不失色。 这许多年的命题,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思虑得再周全再完满的结局全都统统推翻。 段渊认了。 他跟陆斯扬认输,跟自己认输。 陆斯扬就是他心口上那一枝最娇艳欲滴的玫瑰,他不能忍受他将手里的那一捧玫瑰献给任何人。 陆斯扬刚刚给两个背包客指完路又在广场上等了一会儿,也没等到人,只好直接走去停车位看看。 不知道默默坐在车上不动的人在想什么,远远看过去,段渊落寞孤寂的身影刺痛了他的眼睛。 他不由得加快脚步,抱着花弯下腰敲了敲车门。 故作不耐烦地皱了皱眉:“你在车上干什么?” 段渊摇摇头下了车,淡淡瞥了一眼对方恨不得堵到他脸前的一大束鲜艳玫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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