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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久,BOSS轻声道: 「打算把你留在身边,一辈子。」 「当不了爱人,当家人好好照顾你看著你,也好。」 初升的月轮既大又亮,男神的黑眸映著一弯清清浅浅的明月。 我却不明白。 说真的,真的不明白。 「为什麼喜欢我我可是个男人啊。」 一直不敢狠力捏自己,怕一用力,这梦便会醒。 有一个人,我喜欢他四年了。 今年二十七岁,四年才仅仅占了我人生的七分一。 像世界所有阴与阳、黑与白、雌与雄。妈妈从小不断向我灌输: 「你是个男人,要找个女人共度一生,别像你爸。要找个女人,要找个女人」 常听老人家说: 爱人之间最好能性格互补。哎哟,要不然日子就难过啦。 於是在四年间,我不经意寻找他所有的潜质,用尽理由来说服自己还有机会。 嘿。他严肃认真,我逗比缺条筋。他比平均身高要高,我比他矮。他较喜欢简单素色的物件,我倾向缤纷花哨。他好甜,我爱酸。 为什麼只是男和男,就不行了呢。 无数次想,若然是一般男女,大概就很简单了吧。 若是我长发披肩,红唇短裙。是不是当初我问BOSS是不是爱上我时,他就能毫不犹豫地回答: 「是啊,小言。」 是不是在那天酒醉后我伏在他的背上,他对我说的就是: 「当然啦,喜欢你啊,那麼当然要好好疼你。」 我侧过头去,红了眼眶。 「BOSS为什麼,就喜欢上一个男人呢。」 38. 男神搂过我的肩膀,把我的头摁在他的肩窝。 我习惯性地把脚趾头叠在他的裤管,两只脚丫不安份地动著。 「我都知道啊,小言。」 「你每晚背著我打工、为了追随我而离职、很多很多,我都知道。」 「包括在卖菜大婶哪儿说我是高岭之花,」 说到这里,BOSS无奈一笑。 「你在道上埋下了那麼多伏线,我一路走来到了中途,就只想牵著你这个傻瓜一起走。」 「无论你是男或女。」 「你说过没打算留下来,我便想不如瞒著你。用弟弟的名义捆著你,不让你逃走。」 「小言为什麼你会这麼不能置信呢。」 夜凉如水,我又朝他凑近了些。 从鼻子飘进心里的,是一如以往的温度和气味。 「因为我压根儿没打算你会走这条路。」 太难走、太崎岖、太边缘。就算我由始至终在终点傻傻等待,也从没奢求他会向我走过来。 「可是呢,我把它视为一个奇迹。」 「嗯?」 我捂著眼,低声说: 「你喜欢我,我喜欢你什麼的,不觉得就是一个奇迹吗。」 奇迹。 我一生所拥有过的,最美的童话。 39. 夜里,二人静静躺在床上。 我搂著他的胳臂,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嘿,BOSS,我还打算向你表白后便去寺里当和尚了。」 男神低低笑了起来: 「那为什麼不一走了之啊?」 「」 因为总觉得总觉得一定要破罐子破摔。 万一、万一、万一BOSS真的有一点点喜欢我。不告而别的话,要是他擧山涉水来我,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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