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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地滑过鼻翼,沁唇角,滴落蓝衫上。 “阿……阿哥……”结巴抽刀,哗啦,山洪一样,夜莺的眼前一片血光。 “阿哥!”老六冲上来,摁住余夜昇鲜血淋漓的手掌心,“你这是做什么!为了他!你值得吗?!” “值!”黄豆大的汗珠滚满头,余夜昇脸色苍白,可眼神还是那副领头人的样。 他推开老六,朝夜莺伸手,都不会走路了,夜莺傻愣愣的,脚踩棉花,秉着一股本能蹒跚到余夜昇身边。他用双手把住余夜昇,摁在血口子上,可黏糊糊的热,怎么止都止不住,余夜昇揪他颤栗的手,往指缝里一扣,把人拽到身后,用半边膀子护着,“就凭他是我的人!” 结巴又悔又恼,站在原地跺脚,恶鬼讨命那么瞪夜莺:“阿哥啊!你是被这个小贱人灌了什么迷汤了呀!” 夜莺攥着的手冰冷,那是余夜昇失血后的反应,可手指又紧牵,有劲的,一根缠着一根,像长在一起,分不开,恍惚着,他仿佛听见余夜昇,不许别人用那种轻贱称呼讲他。 “他要是女子,随了我,也该有个名分,你一日喊我大哥,眼里就得容他!”余夜昇于堂屋中环顾,汗湿了他的黑发,连睫毛上也缀了水光,奈是无情都有情了,“更何况,段岚峯要是他的哥,还能让他在馆子里讨生活?!人都死了,还能灵魂出窍,去给他通风报信?” 仔细一推敲,确实说不通。 余夜昇在夜莺搀扶下,拾起地上沾血的小刀,往桌上猛得一立:“这件事到底为此。以后,我不想听到你们任何人刁难他!”眼眶酸胀,夜莺忍泪,哆嗦两瓣唇,极小声的,用只有余夜昇能听见的口型,喊了他,“哥……” 三日后,日本人的汽车如约而至,提早一小时,是来接余夜昇的。 夜莺仔细包扎好余夜昇的伤口,为他更衣。还是一身黑色的长衫,外罩对襟暗花的大绸马褂,头发用司丹康打理到脑后,露出清爽的额头,鞋子换了皮鞋,配衣服挑的黑色,夜莺对镜站在余夜昇身后,将他衣服上的每一道皱褶都掸平、拉直。 他也换了一身新衣,白色的,鲜得好像是沾了露汁的水仙,余夜昇笑他:“你又不出客,怎么也打扮起来。” 夜莺的目光从余夜昇双肩滑过,一点点望进镜子里:“昇爷,你瞧,你一身黑,我一身白,我们可般配?”他说般配,眼里存着缠绵,这些天夜莺无事总这样看余夜昇,便是不说话,也满屋子春情。 掌心结了痂,偶尔还疼,但余下的都是痒,他与他多情的眼在一面镜中相会:“怎么,还想同我做夫妻?”可惜是不能如愿的,余夜昇在外头替大先生养了几房“姨太”,她们也没有婚书,却可以堂而皇之地与他做人前夫妻,喊他做先生。 但夜莺不能,即便他和他才有同床共枕,颠鸾倒凤的快活,那也只是一笔风流。 他有自知之明,突兀垂下眼,断了如丝情波:“我一介男儿身,能在昇爷跟前伺候一场就是福分了,不敢奢望。” 这种卑微的认命,无声向他托付一片赤忱,是芳心暗许,便要在得失磋磨中战战兢兢,怕他不要,又怕他收了扔弃,几乎虔诚,几乎小心翼翼。 不想被余夜昇看出来,夜莺背身躲到小桌边,从竹筐里找出一把剪子,来剪他衣领上的线头。 冰冷的剪刀贴着余夜昇的咽喉开阖:“你就不怕我真是段岚峯的亲弟来索命?” 余夜昇用伤手把那把剪子抛回筐里,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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