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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头示意自己不要了。 “刚刚醒。再睡会儿吧。”林枫说着要重新把李璇扶着躺下。 “不要。”李璇倔强地摇头。她的身体确实很虚弱,说话的力气都需要慢慢积蓄。可是她真的不想睡。只是想和林枫多说几句话,或者听他说几句话,就算被他占点儿口头便宜也行。 李璇对林枫的态度一直很奇妙。她本是个骄傲地大小姐,父母宠爱,衣食无忧。国外留学回来,本想在公司的底层磨练一段时间,然后遇到了酒吧服务员林枫。第一次见面被他气哭,第二次见面被他撕破了裙子后,还说那裙子是地摊货,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的见面两人都忍不住会斗嘴一番。大眼瞪小眼,恨不得上去揍几拳踩几脚才肯罢休。可是,她心里真的不讨厌林枫。甚至,一段时间没见到那个和自己斗嘴的人心里都会有一丝想念。只是一丝丝。 然后林枫在酒吧里做的越来越出色,她也在公司担任了总经理助理。在一次公司高层会议上,她提议林枫做主管。这本来是很不符合公司的规 定。因为其它的主管都是做了几年,有很好的业绩才提拔上来的。不少酒吧经理反对,但是她坚持。最后,还是她阐述的理由取得了胜利。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想为林枫做些事。一点点儿也好。 于洋打来电话,说林枫在酒吧和人打架,被抓起了警察局。而且对方是市长的儿子。李璇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她怕林枫在警局吃亏,急忙打了公司律师的电话,让他立即赶到警察局。然后又打了警局朋友的电话、市委朋友的电话、检察院朋友的电话、父亲的电话—————所有她觉得能帮的上忙或感觉应该能帮得上忙的电话都打了个遍。 沈蔓歌的情人在明海这则消息被炒的沸沸扬扬。李璇也是她的歌迷,自然也对这件事留上了心。当她看到报纸上沈蔓歌为了躲避公众的视线而依偎在林枫身后的那一刻,眼泪突然就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她觉得自己好委屈。就像———就像你很喜欢的一个布娃娃,好不容易存够了钱想去买时,却刚刚被人买走了。 一个酒吧服务员怎么会和一个大明星谈恋爱了?她不相信,更确切地说是她不愿意相信。她跑到酒吧想问他,可酒吧人山人海就是不见林枫的影子。于洋看出来了她的目的,告诉她林枫已经好久没有来上班了。然后她立即把电话打过去,说要去找他。 用什么理由去找他?就为了问一句:你和沈蔓歌是什么关系?她在开车的途中想了良久,才想到今天是公司二十周年庆典,在省城有个庆祝酒会。父亲老早就告诉过她出席,被她拒绝了。她不喜欢那种场面。而且,确实有一个喜欢她的男人会在酒会出现————于是,她名正言顺地拉着林枫到了省城,名正言顺地为他买衣服、鞋子、甚至愿意放下大小姐的身份蹲下身子为他系鞋带。当看到邪魅俊气如黑暗中的王子的林枫的时候,天知道她的心跳是多么的激烈。王子,这就是小时候做梦常常会梦到的王子。李璇的王子与其它女生的不同,她的王子可以不喜欢白马,可以骑着充满死亡与黑暗气息地骨龙杀伐天下。她知道林枫是纯洁的,但他有这样的气质。很黑暗阴沉却具有阴柔美的气质。 再然后,在回程的路上便出现了枪击事件。当枪穿过玻璃钻了她的身体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看林枫有没有事。我中枪了,他会不会也中枪了?他正认真的驾驶着汽车,侧脸弧度优美而钢毅。他没事,很好。咬着牙坚持着自己的疼痛。直到意识陷入晕迷。 这次能够醒来,除了感谢上苍之外,心里很多东西也释然了。自己喜欢的,一定要抓住。 林枫,我的柔情你什么时候才能懂? ———————————————————— 一间装修富丽堂皇,充满欧式风格的屋子里,一个中年男人狠狠地把桌子上的杯、盏、水果、点心都摔到地上。面前站着一群人,脑袋低垂,大气都不敢出。 “还没有消息?还没有消息?都三天了,竟然没有一点儿消息?你们都是吃屎长大的吗?”中年男人指着面前的废物大吼着骂道。 “全市的警察都出去了,道上的兄弟我也打过招呼,可就是没有少爷的消息。”一个脸上有道刀疤地中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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