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官_第三百零四章 引而不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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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四章 引而不发 (第2/4页)

还是抓得很紧的,能者上庸者下,毕竟从事法律工作,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可不行。”

    人口老年龄化是坏事也是好事,只要扎紧口子,坚持个五六年,庞大的干部队伍就能自然瘦身。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要不田文建也不会下那么大决心,准备在临水干八到十年了。

    很多事**速则不达,尤其是极其敏感的精兵简政。田文建不再纠缠下去,而是若有所思地说道:“术业有专攻,还是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比较合适。陈市长,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们能不能对司法系统来个小小的改革。像老干部工作一样,把所有的乡镇司法所,统一归口到司法局?”

    司法局归政斧管理,就算把权力从乡镇领导手里收上来,也还在他这个分管公安司法工作的常务副市长管辖范围之内。某种意义上而言,权力不但没被削弱,而且还得到了加强。

    看着刘局长等司法局干部们那副急不可耐地样子,陈彪意识到自己必须表态了,想了好一会后,才欲言又止地说道:“田书记,这不同于老干部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比较多,要不咱们再研究研究,多听听各方面的意见?”

    这么大的事,他当然做不了主,毕竟他只是一个常务副市长。田文建微微的点了下头,若无其事地说道:“我只是提出一条思路,至于怎么干,还得需要经过研究论证。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普法才是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绝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不然还要律师干什么?”

    说到这里,田文建站了起来,指着墙上悬挂的法律事务所收费规定细则,继续说道:“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特别是地方上的法律服务市场非常混乱,大量‘法律工作者’都在有偿办理案件。

    据不完全统计,仅我省在册的法律工作者就有6366人,与执业律师人数基本持平,而且在实践中许多人都在冒充律师。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司法部有没有许可律师之外的人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权力?有没有向某人颁发法律工作者证的权力?”

    正如田文建所说的那样,司法部颁发的,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行政法规。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是一种无效的许可行为。虽然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律工作者的匮乏,但由于从业者良莠不齐,在实践中不但会侵害到其他公民的权利,同时也侵犯了执业律师合法权益。

    田文建的言外之意很清楚,那就是司法所代理的那些有偿诉讼,都是在知法犯法。而司法局的本职工作,应该是普法而不是去搞法律经营。

    陈彪反应了过来,连忙点头说道:“请田书记放心,市财政一定会挤出足够的资金,保证司法系统的正常运转。争取在两年内取消法律咨询、民间调解等现有的收费项目。”

    田文建满意的点了点头,一边示意他坐下,一边继续说道:“同志们,胡适先生曾经说过,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堕落成为一个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成为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因为种种原因,两千多年来,咱们就知道遵守规矩的是傻瓜,制定规矩的才是聪明人。在国外留学那么多年,看看人家的法制建设,再想想我们的以法治国,我不明白究竟是西方人太笨了,到现在还搞不清楚,还是咱们这些中国人太聪明了?”

    在坐的不是司法局干部就是律师,哪能听不出田大书记的言外之意。毕竟从内心来讲,他们也希望法制建设能落到实处。毫无疑问,田文建的这番话说到他们心坎里去了,就在众人深有感触之时,田文建继续说道:

    “诸位都是法律工作者,应该比我更清楚法律就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权力高于法律,人们就会向权力求助,遇到任何问题都会运用“关系”来解决;如果法律高于权力,人们就会向法律求助,通过规则来解决问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同时也决定了道德基础。这就需要我们这些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绝不能在执法和用法的同时还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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