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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你们再敢犯戒,照样再派使者来,到那时不光是你们的女儿,连你们的狗命也拿走!如果你们积德,还有可能再有个一儿半女。” 众人面面相觑,也不知宋映白说得是真是假。 “还愣着干什么,快把你们女儿从箱子里抱出来啊,难道你真想一个孩子也不剩了吗?!”宋映白冷声道。 那妇人想了想,忙上炕开箱,将已经哭断气的女儿抱出来,“娘、娘在这儿呢,别哭了别哭了。”男人也靠了上去,摸了摸孩子的脸颊。 宋映白拽起程东一,挤开看热闹的众人,出了院子。 这时候,宋映白只觉得胳膊上原本的那股暖意,被风一吹有点凉,不由得奇怪,举起胳膊一看,就见袖子上已经阴湿了一片红色。 看到伤口,他才觉得有些疼,忙掏出帕子捂住了伤口。 程东一忙关心的问:“我看看,伤口深不深?” “不要紧,皮外伤,要不然也不能现在才发现。” 程东一道:“……真是愚民,非得吓唬他们才行,否则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爱。不过,大人你可真聪明,想到借阎罗王的名头吓唬他们。” “希望阎罗大人看在我是好心的份上,不要怪罪我打着他的旗号吓唬人。毕竟不是所有的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多数是生下来为了养老的。而且又是没过读书没开化的平头百姓,难免有愚昧的思想。” 可是读书需要银子,需要精力,需要天赋,在这个年代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于是一代代恶性循环。 不过这种国家层面的事情,不是宋映白现在能干预的,还是专注他自己的分内事吧。 伤口跟宋映白预料的一样并不深,但伤得位置在左小臂内侧,这就很烦人,写字的时候,这只胳膊就不能放到桌子上,否则会压到伤口,可他一不小心给忘了,导致给黎臻的文书上,留下了一点红色的血痕。 都写一半了,而且也不太明显,他实在懒得重新誊写,就那么给黎臻送去了。 在给黎臻的书信中,他对怪鸟的来历进行了猜测,它是被溺毙的女婴的怨气化作的,不甘心同父同母的姐姐能活,自己却要死,于是回来报复,先啄瞎了姐姐的眼睛,又看到姐姐向外人透露了是她干的,心里认为姐姐的行为背叛了她,于是痛下杀手。 至于其他几个被怪鸟啄瞎眼球的家庭,他已经派人去查了,看是不是也做过溺毙女婴的事情。 他洋洋洒洒写了很多,暗示已经很明显了。 翟家是不是也溺毙过孩子? 更重要的是,退一步讲,万一真的有鸟怪上门复仇,准驸马的眼球不保,责任算到谁头上? 文书第二天就送了上去,他现在跟黎臻的关系算是跌倒了冰点,虽然他也搞不清楚怎么回事,但想必黎臻没把他送到琼州去,肯定是念在他救过他命的交情上。 翌日,见到翟永和他家人时候,他看他们的眼神,复杂了许多。 你们也杀过孩子?不能吧,做驸马至少上查三代,都清清白白才行。 再者,溺婴不管哪朝哪代基本上都是底层做的事情,有钱人家的女儿还能高嫁联姻,招揽个优秀的女婿,得到的助力不比儿子本身差。再说了,就算不从联姻角度看,也不缺养女儿的钱,不用从女儿身上节省资源给儿子用,儿女双全才有福,都是自己的孩子,多少个都养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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