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祸(三)--临安十八年 (第3/6页)
赶去了海南,他是个心蛮宽的人,才学也好,索性在当地写起了书。他写的是史书,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作《小史》。 绍兴二十年,他写《小史》的事情,被秦桧知道了。 ……风波恶! 李光贬昌化军(仍在海南,但是在更南,更荒凉的地方),永不检举。 弟李宽,除名,勒停。 长子李孟传、三子李孟醇,侍行,死贬所。 二子李孟坚,对狱,掠治百馀日,除名,编管。 四子李孟津,抵罪。 …… 《续通鉴》记曰:“田园居第悉籍没,一家残破矣!” 此案牵连极众,除李光一家外,尚涉及到胡寅、颖直、张焘等十余名官员,之后,更派生出吴元美、程瑀诸案,范围之大,力度之重,远远超过胡铨一案。 李光《小史》案,在秦桧所治文狱中颇有特色,其它的案子,基本都是在文字中或者攻击了秦桧,或者声援了秦敌,或者被认定攻击了秦桧,或者被认定声援了秦敌……只有《小史》案,所录、所述的内容,秦桧根本就没有看到,仅仅是听说“他在做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把秦桧激怒。 要解释这件事情,就要从秦桧对“历史”的重视说起。 ~~~~~~~~~~~~~~ “一切都消失在迷雾之中了。过去给抹掉了,而抹掉本身又被遗忘了,谎言便变成了真话。” “凡是与当前需要不符的任何新闻或任何意见,都不许保留在纪录上。全部历史都象一张不断刮干净重写的羊皮纸。这一工作完成以后,无论如何都无法证明曾经发生过伪造历史的事。” ------《1984》 虽然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奥威尔只是一个如同没有勇气走上海岸的1900般的被他所不敢面对的现实世界吓断了腰的绝望者,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有很多华丽的总结。 比如说,上面的两节文字。 秦桧与奥威尔不同,他是做事的人,他虽然没有这样总结,但他却这样做了,当然,用的理由光明正大。 绍兴十四年,秦桧上书赵构,求禁私史,理由是:“是非不明久矣。靖康之末,围城中失节者,相与作私史,反害正道。” 应该说,这几句话如果孤立的抽出来,其实是很漂亮也很正确的,甚至,连我,在看到白斯文将军们又或者是白将军们的子孙们的那些精美、神奇的回忆录时,也会常常有一种冲动,为他们没有遇上秦丞相而感到可惜。 不过,正如同民主本来也不是坏词,关键看是不是带路党们在喊一样……秦桧提出这个事情,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正青史,明是非“,而是为了完全相反的目的。 ……比如说,“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在近现代以来的近体诗中,这首诗的知名度,排入前十大约是没有问题的。作者人生的前后反差之大,甚至使刻薄如李敖者,写出了“恨不引刀成一快”这样的诛心之句。 其实,秦桧的早年,又何尝没有过壮怀激烈? “大金必欲灭宋而立邦昌者,则京师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而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桧不顾斧铖之诛,戮族之患,为元帅言两朝之利害,伏望元帅稽考古今,深鉴斯言。” “天下之人,必不服从,四方英雄,必致云扰,生灵涂炭,卒未得生!” 金人初下汴京,心气正高,视天下如掌中物。有人就提出建议,说赵宋气数已尽,当屠尽赵氏宗族,立张邦昌为帝,傀儡用之。 当时的秦桧,为御使台之长,听到这个消息,就结连同志,先后两次上书金人,力陈赵宋有德于民,非他姓可替,甚至建议金人践行旧盟,北渡白沟。 这两封上书,为秦桧赢得了难以想象的荣誉,时人赞之为“词意忠厚,文亦甚奇”。他日后之所以能一路飞升,宣麻拜相,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开始。 然而,绍兴二十四年,左朝奉郎任辰州通判何珫上书朝廷,说那两篇文章的真正作者是马伸,要求朝廷还此公道。 马伸,字先觉,是秦桧在御史台时的同事。按照何珫的说法,当金人想废赵立张时,马伸是第一个站出来说我们必须要上书的人,而秦桧的态度则很暧昧,是在马伸他们的坚持要求下,才签了自己的名字,至于把他的名字签在最前面,那只是因为他当时是御史们的领导。 ……想一想韩寒现在跳得有多高,就能理解秦桧当时有多愤怒。 何珫被迅速下狱,然后贬往岭外,不过,他并没有呆太久。第二年,秦桧病死,何珫便被赦归,而他的观点,也俨然成为共识,记曰“先觉忠烈,遂别白于时。” 这件事情,足以让我们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